啟程.夢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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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夢床墊®看世界-(105年4月)

2016-4-10 我們,能做些什麼? -秋刀魚

悅夢床墊在做些什麼

天下雜誌︰
唯有倚賴網路社群的自制力量,不斷溝通、舉證、論辯、勸服,才能讓公共對話空間的基石,不被恨意與偏見侵蝕殆盡
言論自由的可貴,始於自覺與節制,無論組織或個體,唯有不濫用自由,才有真正的自由。別忘了,網路最美與最醜的風景都是人。

前陣子,內湖無差別隨機殺害女童事件,一刀劃開了台灣媒體、網民、政治人物、民眾的情緒,恨意與偏見蔓延社會氛圍。

無差別隨機殺人又帶來死刑存廢議題被搬上了檯面,但倘若我們只關心討論死刑存廢,那麼只彰顯社會短視的問題,不會改變現況。

我們應該關心讓社會弱勢或歧視和貧富差距問題縮小,有沒有建立好家庭教育或即時讓醫院或機構有效的通報機制適時介入?提供適當的引導管道,妥善教育民眾建立室內室外平常防衛保護的動作觀念,發生過程中民眾如何互助或有什麼利用環境通報工具能在最快的時間內處理,把傷害降到最低。才是最實在的。

要隨風向站出去抗議,要去揮拳,要怒吼抗議幾下,有什麼難?難的是人能不能從頭至尾都堅持自己的信念與看法持續推行實質作為,哪怕全世界與之為敵,還得承受不受控的群眾翻箱倒櫃起底?

道德正義這個命題,要認真談,幾天也思辨不完。正因為夠理解這樣的命題多艱深。所以我極少在道德正義這大旗上肆意批評,因為太不厚道。

當我們認為自己是正義良善的化身,其實往往看起來幾乎像是憤怒的惡魔

多數人總期待別人得當聖人,否則哪怕一點點不如己意,就要把所有不安,自卑或不平的情緒透過事件當作出口,哪怕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答案。還不肯承認解決的是自己的情緒,而不是正義。

降低隨機殺人,無差別殺人的機率除了現行犯的最終處置,更需要重視的是社會問題,否則發生的頻次和頻率只會增高。

如果說解決社會問題其中一個方法是解決貧富差距,解決社會疏離,讓人重新相信,要長期用愛和關心去盡力付出。那我們就應持續盡力實做

能解決或做到多少才是答案我們或許不清楚,但是悅夢用自己的方式在面對這個世界和周遭社會,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對自己所處產業很無私的分享,也幫助自己的產業上下游。助養機構的窮困孩子,花錢花時間協助有心的視障朋友從零到有創立給有心人認真運作的協會。

我們想改變世界,但當司法不符我們意,我們去立委那邊反應了嗎?我們做了那些自認為有可能朝你認同理念改變的事情?還是只是轉轉FB?

我們若有養毛孩子,那麼除了照顧好自己的,那平常為了流浪的,被宰殺的做了些什麼實質的奉獻?如果我們很忙,只關心自己的,那怎麼這時候就關心起別人的孩子,還可以順道質疑別人了?甚至受害孩子的母親?

揮著大旗去肆意評斷的快感一定很好,但最重要的是去實質做出我們認同的事情,哪怕多微小,而不是讓沒有作為的自己去喊別人沒有作為!

殺了社會的信任感,造成社會崩離解析的兇手,往往不是那些認知障礙或社交障礙的少數人,而是自以為多數就是正義的人群暴戾

持續思考、思辨、省思、付出實行,是唯一能夠改變我們世界的方式,或許慢,但卻是最美好的可能

提倡 「 殺12歲以下,判處唯一死刑 」?一般民眾算了,但看到立委諸公也拿出來要修法卻沒配套,那這就是典型政客炒作無可挽回只求快速的悲劇。

在法律判決上每一殺人事件都需要獨立看待,而判決罪刑的評估轉圜源自每個案件的動機 過程,傷害結果 皆有不同,所以會有差別。

法官就是依法執法,法律給多大的武器,他既不能逾越也不能輕饒,要檢討是要檢討現行法令和我們選出的諸立委,如果法官可以自行決定逾越或刻意輕饒,那麼將造成更大的災難!

資本主義社會的副作用讓犯罪年齡普遍降低,或重大刑案升高是個趨勢,怎麼平衡是這個世界的重要功課,而答案沒有速成的可能。

殺人不外乎有主動犯意或是非故意、殺人又分現行犯,或直接間接證據,如果 「 殺12歲以下,判處唯一死刑 」簡短的文字寫進法律沒有轉圜,沒有配套會發生什麼事情



1,懷孕多久小孩擁有生命權,在孩子沒有障礙的情況下,拿掉小孩屬於主動犯意還是非故意,要不要判處唯一死刑

2,小孩如果有障礙就可以拿掉,那麼什麼樣的障礙算障礙,是不是有障礙的就不能擁有生命權?

3,如果11歲小孩在玩鬧時不小心造成同學的死亡,那要不要判處唯一死刑

4,如果11歲小孩霸凌某一同學,導致死亡,那要不要判處唯一死刑

5,承接上一個問題,如果該11歲孩子霸凌造成2個以上的孩子死亡,受害者父親為了復仇和保護其他孩子不要再受害,殺了那位11歲兇手,那父親要不要判處唯一死刑

6,如果現行犯也就罷了,如果是間接證據指涉某成人犯案,那麼是不是也是判唯一死刑

7,然後一旦情有可原的情況只能依法判無法轉圜的死刑,這時候這法官又變成口中的 [ 巨無霸恐龍法官了嗎? ]

其實關於 動機,過程,結果 的犯罪延伸的個別問題非常非常多,就懶得一一舉了…



那天我去新店巡,討論到殺人償命的問題,我說現行犯的最終處置相信大多數人都是沒有意見的,我也覺得很好,不過問題在於犯意和間接證據。

我問同事,如果有人進店裡殺人,然後你犧牲了,他現行犯被逮捕了,那判死刑好不好,她說好,我也說好。

我再問同事,如果有人進店裡殺人然後你犧牲了,他沒有現行犯當下被逮捕逃跑了,然後犯案現場桌上的凶器美工刀有他的指紋,所以找到犯人,犯人也唯一死刑好不好,她說好,這次我沒說話。

我三問同事,如果妳要我買店裡要用的美工刀來,然後我買過去放桌上像今天聊天完就離開了,這時預謀犯案的犯人帶著手套進來後用桌上美工刀犯案然後離開,那這時美工刀指涉的犯人是誰?

我同事說,「 就是你」

我說, 「所以我殺人償命也唯一死刑對嗎?可是事實是我沒殺你啊 」

我同事說, 「 那只能算你衰了,那時我無法說話,我家裡的人也肯定不會原諒你 」



其實想說的是,我支持重大現行犯有死刑或終身隔離機制,不過對於呼籲沒有轉圜,沒有配套的口號真的寫成法律文本,我也認為那不叫負責任,那叫做濫殺無辜!

如果我們也認同不思考就上到法律寫成無法轉圜的文本依歸,這樣子造成的傷害我們有沒有責任?

我支持嚴刑峻法或死刑在目前的台灣尚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不審慎思考配套或不經討論就設立下無可挽回的嚴刑峻法,絕對是更大的災難!

始終持續嘗試思考、思辨、省思、付出實行,才是這個社會更文明更公平更進步的有效方式,也是身為人類最寶貴的價值展現。

但當我們拒絕思考,只求快速,接受媒體、政客、群眾的跟風卻不願思考,別忘記,當有一天當身邊的人受害,其實加害的人就是我們自己!